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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科研处简介       ★★★
科研处简介
作者:科研处 文章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2 20:59:04

  

   科研处是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成果鉴定及转化、学科建设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的综合性职能机构。

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监督实施和结题管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

   3.负责重大和重点项目实验支撑条件的协调、监督管理。

   4.负责纵向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制定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专利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农林新品种的保护等工作。

   6.负责科技机构的设置、考核和监督管理;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申报、评估;科研条件平台及基地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

   7.负责科技信息档案管理;科技统计;科技年报编撰;专家库建设;科技网站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工作。

   8.制定并执行科技成果和科技论文奖励与补助政策。

   9.负责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年度考核。

   10.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学位点建设、学位申请、受理及遴选硕士生导师等工作。

   11.管理全校对外的技术开发(合作、委托)、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及社会各界举办的技术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

   12.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科技宣传工作。建立与各级政府部门、社会企事业的密切联系,拓展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渠道,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开发。

   13.制定有关科技开发、推广的政策及计划;组织科普活动,开展科教兴村、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14.向各级科协和学会推荐专家,参加上级科协组织的活动,支持和协助有关学会开展工作,指导大学生科协的工作。

   15.收集整理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信息,收集市场信息及来自"三农"的呼声,提供教师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中参考;负责公共媒体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16.承担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17.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

   18.协助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做好科研队伍建设,培育、组建科研创新团队, 协助进行省级和校级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评审、推荐及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其培养与提高工作。

   19、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与科研和学科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科研相关材料的提供、基本统计的科研相关数据等。

   20.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处 长:焦立新教授全面负责科研处工作  Tel:0550-6732036

 

机构设置:

 

   科研科  Tel:0550-6732036

   硕士点创建办公室  Tel:0550-67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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