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课题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均可作为主持人申请校大学生创新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课题指导老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资助范围与内容
大学生创新课题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和创新性研究。资助内容主要包括:
1、科学研究类课题;
2、发明、创作、设计类课题;
3、创业计划设计类课题;
三、课题申报
每年下半年为课题申报时间,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课题申请书》,科研处将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课题,资助金额。科学研究类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发明创作类及创业计划设计类原则上不超过600元,课题研究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四、课题实施
1、课题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和指导老师应签订《大学生创新课题诚信合同》,承诺诚信科研。并严格按课题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研究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2、课题进展情况应翔实记录,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论文或实物成果等。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已完成的课题进行答辩检查,并对结题优秀的课题给予适当奖励。
五、经费管理
1、科研处、财务处共同负责审批大学生创新课题经费。
2、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1)科研业务费,主要指测试、分析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调研费等;(2)实验材料费,主要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其它经费不予报销。
3、课题经费实行先暂借后报销,课题立项后暂借70%用于开展研究,结题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批冲帐。未能按期结项或结项达不到要求者,最多报销批准经费的50%。
4、课题负责人凭实际使用经费的正式发票,和详细经费支出清单,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销。
六、成果管理
1、利用我校大学生创新课题完成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属安徽科技学院。发表课题研究论文及以其它形式公开课题研究成果均应标明大学生创新课题资助。
2、校大学生创新课题资助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成果,课题完成人可进行专利申请,申请费用由学校支付。专利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为专利人,专利权属学校所有。
3、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专利的开发和转让工作,对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给予指导。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实施和转让后,学校将按规定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定比例的奖金。
七、附 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