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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           ★★★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
作者:组织部 文章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0 20:52:12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是加强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意见,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的机制,现就我校党员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教育效果,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二)目标要求

1.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增强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提高工作能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做好本职工作以及创业发展的能力。

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努力成为终身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决定的模范,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

(一)主要内容

    党员学习教育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政治理论、党内法规、时势政策、高校教育教学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为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情、省情和形势任务;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的纪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按照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地丰富学习内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

(二)方法途径

    党员经常性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原则,要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可采用日常政治学习、集中教育培训、个人自主学习、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严格组织生活等多种途径加强经常性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学习培训制度。一是各党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报组织部备案,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二是坚持两周一次的党员学习日制度,并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三是通过培训班、党课、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的参加学习培训;四是坚持个人自学制度,除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党员应自觉地加强自学,要保持自学时间与集中学习时间配套,并每年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和至少一篇心得体会。

2、考勤补学制度。各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均要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手续,缺勤党员要及时进行补学。要把党员学习出勤情况、学习成效与党内评优、民主评议、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3、支部活动记录制度。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对党员学习、研讨、实践活动等进行认真记录。支部活动记录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4、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总结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年度要对党员的学习和支部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经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

6、检查督查制度。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宣传部等部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督促所辖党支部积极地组织学习、开展活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职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负责人分别是党员经常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经常性教育常抓不懈,落实到位。党委将把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等结合起来,实行责任追究制。党委有关部门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2、加强联系指导。组织部要会同纪检、宣传部、党校、学工部等部门,加强对各基层组织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确定具体的联系和指导单位。

3、认真宣传总结。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营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良好氛围,总结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表彰并宣传典型事例,弘扬正气,鞭策后进。

4、落实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教育时间,合理安排教育经费,本着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厉行节约和提高效率的原则,确保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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