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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王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文章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12:36:37


各单位,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
    王旭东同志任管理学院秘书(副科级);
    卢星辰同志任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刘传燕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级);
    余德锋同志任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张传宏同志任教务处教务科副主任科员;
    张海亮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李  忠同志任管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李晓东同志任文法学院秘书(正科级);
    杜小明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免去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周玉丽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秘书(副科级);
    周海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秘书(副科级);
    宛传平同志任工学院秘书(正科级);
    郑亚辉同志任人事处劳资科科长,免去人事处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姚文均同志任教务处秘书(正科级);
    唐美荣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副科长;
    徐兆淑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科长;
    钱  锐同志任文法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兼任团委秘书(正科级);
    崔  然同志任图书馆秘书(副科级);
    曹孝斌同志任宣传部网络管理科科长;
    黄立义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副书记;
    黄树桥同志兼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免去人事处劳资科科长职务;
    谢宜勤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
    窦  鹏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科员,免去科研处科研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詹学文同志任人事处秘书(正科级);
    免去卫胜同志人事处人事科科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世潮同志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汪洋同志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08年5月12日

文章录入:admin_103    责任编辑:admin_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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