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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30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内电﹝2010﹞27号)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年”活动,切实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排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通过课堂、图片展、专题讲座、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懂消防知识、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人人会逃生自救。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进行隐患治理,把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到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开展安全自查,查找、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学生公寓、图书馆、学生食堂、实验室、教学楼、报告厅、锅炉房、配电房等人员密集和重点场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12月1日,学校将与凤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3、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情况(如有过期、失效,需进行更换、增配的,请于12月6日前书面报至我处);

4、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

5、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指示灯是否齐备、完好;

6、防火门、防火卷帘使用情况;

7、实验室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炉取暖情况,实验结束后是否及时切断电源;

8、学生宿舍有无私拉电线、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等违规用电、用火情况;

9、用电线路安全情况,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是否及时更换;

10、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四、进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为了增强同学们逃生自救能力,使广大同学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地撤离事故现场,减少、避免伤害,近期将与学生处共同举行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具体演练方案另行通知。

五、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圣诞、元旦、春节等各种节日将至,学校各种活动频繁,人员高度集中,火灾事故隐患增多,各单位要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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