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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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30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新学期开学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工都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人人肩上有“双责”,抓工作必须同时抓安全。要认真检查新学期第一次班子会议、教职工会议、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和班会在布置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工作情况,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2、消防安全情况,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措施和兼职消防力量的落实情况,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和相关管理措施。

消防重点单位(场所)有: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教学楼、实验室、校医院、体育馆、学术中心、超市、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络中心、数据交换中心、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广播站、车库、供水供电供气站、危险品仓库、保密室、档案室、地下室、开水间、自助洗衣间、职工集体宿舍、邮电代办所等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

3、劳务外包监管情况。后勤公司、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图书馆等劳务外包和外聘用工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管,检查聘用人员的年龄、身体条件等合同规定的用人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4、人员到校情况。如有教职工和学生未正常返校,应及时联系,掌握其安全情况,同时开展师生思想动态和舆情调查,细化工作措施,维护校园稳定。

5、学生公寓、图书馆、办公室等单位禁火禁烟场所有无使用明火、违规吸烟,私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器,在床上使用台灯、电脑、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在寝室存放和使用酒精、汽油、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情况,以及有无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等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和确保消除同类消防安全隐患。

6、实验室、办公室、教学基地等工作场所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防火、防盗、防漏等安全隐患,清查核对仪器、物资清量,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

7、幼儿园、校医院的安全情况,落实新学期幼儿入学和师生就医秩序,确保安全稳定。

8、水、电、气设施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人在地下水电气管道上方开荒种菜、电线裸露、开关节点破损等情况,清查可能存在漏水漏电漏气等安全隐患。检查落实学生公寓等重点消防单位夜间消防栓是否及时供水问题。

9、交通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校园所有道路安全警示标识、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校外车辆进出校门的检查登记情况,车辆停放秩序情况。

10、门卫、校园治安巡逻、技防监控和应急反恐等安全情况,找漏补漏,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范体系。

11、校园环境情况。检查散养狗猫、无证经营、乱贴乱画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行为,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原则,防范和纠正本单位人员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人员所属单位必须加强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其限期改正。

二、检查方式

各单位(部门)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在开学初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重点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在部署新学期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工作,按照本单位(部门)的人员归属、业务范围、工作区域等横到边、纵到底认真开展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部门),将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安徽科技学院保卫处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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