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11 访问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广大同学的防火安全意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始火灾的扑救方法,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9月15日下午3时在2012级新生中举行一次消防灭火演练。
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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