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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我校教职工户口簿家庭住址登记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8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02年10月,我校教职工户口整体迁入蚌埠市蚌山区宏业村派出所,户口簿在同一时间发放。2002年之后,学校新建了数栋教工住宅楼,很多教职工住房进行了调整,但未将户口簿上的登记住址进行变更。根据户籍政策及相关规定,新入家庭户必须要有住房住址,这就造成了后来住到该房的教职工尤其是新进教职工无法正常办理家庭户入户手续。为解决以上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务必通知到每名教职工,凡户口簿登记住址与现住址不一致的,请将户口簿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户口簿送至保卫处,由我处统一办理相关更改手续。

2、教职工在将户口簿送至单位时,请将现住址写在纸条上夹在户口簿内。

保 卫 处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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