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凤阳县2010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0〕42号)文件精神,凤阳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的目的和意义
防空警报试鸣旨在告诫人们牢记历史,不忘国耻,使广大人民进一步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试鸣时间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9点18分开始,9点33分结束。每种信号发放3分钟,间隔3分钟,具体程序为:
预先警报发放,9时18分——9时21分;
突袭警报发放,9时24分——9时27分;
解除警报发放,9时30分——9时33分。
请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和学习。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