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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凤阳县2010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4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凤阳县2010年“9·18”防空警报试鸣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0〕42号)文件精神,凤阳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鸣的目的和意义

防空警报试鸣旨在告诫人们牢记历史,不忘国耻,使广大人民进一步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试鸣时间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9点18分开始,9点33分结束。每种信号发放3分钟,间隔3分钟,具体程序为:

预先警报发放,9时18分——9时21分;

突袭警报发放,9时24分——9时27分;

解除警报发放,9时30分——9时33分。

请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和学习。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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