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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9 访问次数:

各教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皖征〔201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要求

预征对象为男性应届毕业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和专业论文答辩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学分的明年毕业的高职(专科)男性学生纳入本次预征范围。

二、预征报名程序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网址:zbbm.chsi.com.cn

2、普通高校今年毕业的学生,于7月12日前,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zb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据实登记信息,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分别交学校人武部和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预审。7月20日前,对初审初验合格的,学校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在网上同步确定为预征对象,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

3、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明年毕业的学生,于6月15日前,到就读学校武装部报名登记,填写《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预审。经初审初检合格的,于6月30日前,确定为预征对象,填写《预征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

4、学生凭《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回生原地参加当年冬季征兵。

三、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入伍学生必须将本人入伍信息提交学院备案。

2、按规定填写《补偿代偿申请表》2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有效方式送达学院。

3、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各学院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4、申请表格填写:从预征系统A4纸双面打印;补偿学费方式选择“存入银行”。

四、相关要求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征兵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政策,多形式、多途径地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积极鼓励学生参军入伍。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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