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选聘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0年05月25日 15:40 管理员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选聘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24号)和《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精神及2010年度高校选聘生工作会议部署,现将我校2010年选聘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0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2008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党员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051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72008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1、网上报名。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699:0061916:00,逾期不再补报。高校毕业生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到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2、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省选聘工作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在皖高校,以及省人社厅、团省委负责,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定向报名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网上确认。报名人员于报名后至621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22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630日至7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选聘工作领导组,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组下设选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聘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组 长:汪元宏

      副组长:蒋德勤

      成 员:王永富 王有炜 刘赟斌 刘德义

      张开宝 张远兵 张道存 陈传万 赵大友

      郝振中 彭光明 曾献功

      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五、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

      2、深入细致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到基层去接受锻炼。通过张贴、校报、校园网等媒体发布选聘工作公告,五月底前召开毕业生动员会以及座谈会,进一步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农村就业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对于不在校的毕业生,各学院要明确专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他们,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

      3、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选聘工作办公室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承担资格初审,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报名工作日报制度。

      附件:1、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2、关于2010年选聘生报名资格及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

    2010525    

    附件1

    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三批选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我省选聘第三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1319名(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省里将选聘名额分配到各省辖市(附后)。

      选聘范围为30岁以下(19805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2008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不安排在其家庭所在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大学生村官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聘期满3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期满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签订续聘合同。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3)对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缴纳的学费,实行财政代偿和补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由中央财政代偿和补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对任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任职满2年,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3年,代偿资助全部贷款余额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4)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在村任职2,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5)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7)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699:00619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为: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在皖高校毕业生报名后,须到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省外高校毕业生应在网上报名后2日内,通过特快专递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证明信(加盖公章),寄达安徽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省选聘办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路8号省委组织部电教大楼四楼农村组织处,邮编:230001)。

      (二)资格初审(69日至621日)。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定向报名,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21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22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0630日至72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073日至75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74日上午8:30-11: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74日下午,少数民族毕业生将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省选聘办。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四)资格复审(83日)。

      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参加面试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面试入围人选应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党员证明信;非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出具的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证明信或有关表彰的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材料或证明信。凡不符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五)面试(85日)。

      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810日至811日)。

      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8月中下旬)。

      省里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八)培训上岗(8月底)。

      以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如上述时间安排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计划安排在安徽农组网(oa.ahxf.gov.cn/ 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和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发布。

      省选聘办电话:0551-2609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51-3457903;电子邮箱:ahnzyd@126.com

    全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合肥市

    80

    马鞍山市

    39

    淮北市

    40

    巢湖市

    80

    亳州市

    90

    芜湖市

    45

    宿州市

    90

    宣城市

    80

    蚌埠市

    80

    铜陵市

    40

    阜阳市

    120

    池州市

    60

    淮南市

    55

    安庆市

    120

    滁州市

    90

    黄山市

    90

    六安市

    120

    总计

    1319

    安徽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0513

      附件2

    关于2010年选聘生报名资格及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

      1、报考2010年大学生村官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必须为30周岁以下,即198051日以后出生。

      2、往届毕业生能否报考2010大学生村官

      答:往届毕业生仅限于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党员本科生和党员研究生。

      3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大学生村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包括团组织干部和社团组织干部)、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4、如何理解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

      答:2010年大学生村官名额由省里直接分配到省辖市。安徽省籍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填报本人籍贯所在的省辖市,如毕业生籍贯为安庆太湖县,则只能填报安庆市;若本人籍贯与考取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即高校通称的生源地)不一致时,既可报考籍贯所在的省辖市,也可报考生源地所在的省辖市。如毕业生本人籍贯为安庆太湖县,但高考前户籍所在地(生源地)为合肥市,既可报考安庆市,也可报考合肥市

    如果报考者籍贯为我省某地,如合肥市,但生源地为省外某地,如南京市,可报考任何一个省辖市。大学生村官不安排在其家庭所在村任职。

      5、外省籍高校毕业生能否在我省报名?

      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以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任何一个省辖市。

      6、今年春季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名?

      答:符合选聘条件的可以报名。

      7、获得院、校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能否报名?

      答:可以,但必须是应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

       8、市、县(市、区)自聘的大学生村官,能否在报考时改报其他省辖市?

      答:不能。符合报考条件的,只能报考现任职地所在的省辖市。

      9、取得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专科以上学历的,能否报名?

      答:不能。《公告》明确报考对象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102008年、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离校后入党的能否报考?

      答:根据选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在皖高校毕业的,应在报名时及时向所毕业的学校提供党员书面证明信(加盖报考者所在地基层党委的公章);省外高校毕业的,应在初审阶段及时向省选聘办提供书面证明信(加盖报考者所在地基层党委的公章),不能提供相应证明信的,不予报考。

    11、报考大学生村官是否需要缴纳报名费?

    答:比照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做法,今年报考大学生村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费4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符合报名费减免政策的,网上缴费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12、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公告》中已明确,只有报名时服务期满的方可报考。

    13、市、县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报考,但要在现任村官岗位上。

    14、市、县(市、区)选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考大学生村官

    答:市、县(市、区)选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若属于市、县(市、区)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项目范围,经市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确认后,可以报考。

    15、今年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有哪些变化?

    答:在保持过去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政策待遇:一是聘期满三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二是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这两项政策待遇同样适应于省里统一选聘的、已经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上一条:安徽省各市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派回原籍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下一条:安徽省选聘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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