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经学院校园网及“两微”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意见

    2016年05月09日 16:00 许欣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园网及“两微”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现就网站新闻发布和公众号信息发布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闻发布

    1、新闻发布要及时,一般新闻发布在事件发生的当天或次日,如新闻送审超过时限,一般不予发布;

    2、新闻稿件格式:标题宋体小三加粗,正文宋体小四行距1.5倍,文末括号注明特约通讯员和审核人姓名,不符合发文格式的不发;图片需选择清晰度较高,处理成600*400格式,不能很好地反映新闻主题的图片不发;

    3、新闻发布程序: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并发表讲话的,新闻稿件需请当事干部审阅,没经领导审阅同意的稿件不发;各部门负责各自发布新闻内容的准确性,网站管理员只负责新闻稿件文字通顺、是否有错别字等事宜,对新闻内容特别是领导讲话的准确性不承担责任,请各部门负责人把关签字后报送网站发布。

    4、网站管理员授权的二级管理员对自己负责的板块内容发布负责,如因非法授权他人管理网站出现问题由授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公众号信息发布

    1、信息内容要紧密围绕学生工作实际,与学生会工作、学生活动、学风建设等密切相关。

    2、信息发布程序:指导老师对信息内容、格式及所配图片严格审查,如有院领导参加的活动信息推送,需经相关院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

    三、注意事项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公众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特约通讯员:薛枫)

    上一条:关于印发《2016届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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