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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寒假前财务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务处关于寒假前财务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函〔2017〕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排,定于2017年1月10日开始分批启动财务报销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1月10日—1月13日,受理科研、教研、人事等项目经费支出报销业务。

二、鉴于近期因年终决算和网络硬件维护升级,2017年校内预算尚未转入账务处理系统,综合考虑年末尚未支付的积存单据数量,2017年1月13日前,2017年度校内预算安排的经费支出报销暂不受理。考虑到公务卡支出个人垫款压力,2017年1月16日集中办理3000元以上的公务卡支出报销和转账业务,其他业务本学期不再受理。

三、纳入工资发放的在职在库人员的劳务费、评审费等支出,不受金额限制,但应于2017年1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审批完成且录入收入申报系统的纸质单据送达财务科,根据送达时间确定发放月份(1月9日上午下班之前送达的纳入1月份工资,之后的纳入2月份工资)。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