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动态 >> 正文
2019年4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19年4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于近日查收本人工资。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1月起,调整我校符合晋升一级薪级工资标准的897位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并相应调整提租补贴标准;同时,补发2019年1-3月份的增加额。(人劳函﹝2019﹞037号)

二、本月代扣2019年第一季度教职工水费、电费。

三、本月代扣2019年第一季度教职工房租费。

四、工资外收入:代发2019年3月份督导劳务费;代发2018年第9期创业模拟实训授课教师劳务费;代发2018年7-12月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授课酬金;代发2018年第6期安徽科技学院学报审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