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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中期检查及校级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秦莹     发布时间:2019/11/19     点击数:

各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创〔2018〕1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2018年大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及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及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三)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组织学生进行中期检查,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创新创业训练类项目需填写上交《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创业实践类项目需填写上交《创业实践项目评估书》(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中办公楼107)。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好项目检查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达到教研相促、学研相长的目的。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引导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各学院确定项目检查日期,要提前7天周知项目指导老师和负责人。每组由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6-8人的专家组负责对本小组项目进行检查。

中期检查主要检查任务书中“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完成情况,“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必须明确填写符合对应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具体如下: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要明确国家级、省级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一篇、项目报告一篇,或国家级、省级主持人以第二作者在二类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一篇、项目报告一篇;文科类项目可以采取调研报告形式形成阶段性成果,但调研报告需注重成果转化并被县级(含县级)以上部门认可参考;

2.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设计图纸和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获得专利申请号,或者提交作品、制作实物;

5.创业训练类,要明确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创业实践类,要明确诸如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等(结题时提供6个月财务运行或纳税记录);

7.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的AB类赛事为准),要明确校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8.数学、物理等基础类项目,可以提交与课题相关的“数学模型”研究或应用报告一篇。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实训类只能选对应的第5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6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7、8项中的一项。

二、2018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5)。

(二)结题安排

1.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结合分组情况组织开展。每组由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6-8人的验收专家组负责对本小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现场PPT陈述和答辩形式。PPT陈述包括项目介绍、取得成果、经费开支情况等(7-8分钟),现场答辩由项目结题验收组专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提问(5-6分钟)。

3.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见附件6)及任务书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任务书复印件,作为检查成果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依据);

(2)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PPT》电子版(见附件7);

(3)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项目研究日志,原始研究资料,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电子版(Word版),及其他实物成果1份;

(4)项目没有开展或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要书面写清原因并作为验收结论唯一依据。无故不结题的项目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8),并将发表论文Word版及复印件、实物成果及其他能代表研究成果的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办公楼107)。

4.结题考核

验收专家组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见附件9)检查成果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结合现场答辩情况给予综合评定,确定项目最终验收等次。

验收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20%。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无故不提交材料或不参加结题答辩的或非项目组成员代为答辩的项目视为不合格等次。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动物科学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农学院,牵头单位为动物科学学院;第二组:资源与环境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牵头单位为资源与环境学院;第三组:建筑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牵头单位为建筑学院;第四组: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牵头单位为外国语学院;第五组: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牵头单位为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为提高工作效率,每组由牵头学院领导任组长,相关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组成6-8人的专家组。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由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总经费预算支出,原则上省级项目3000-5000元、国家级项目5000-10000元。对项目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停拨经费;结题不合格,追回报销经费,特殊情况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0-6732806

邮箱:zhangqinying@ahstu.edu.cn

附件:1-9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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