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

关于加强学生奖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奖助学金是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经费,体现着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大学生的关怀与厚爱,其使用管理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为了使奖助学金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使用原则

奖助学金的使用发放应遵循优先满足基本生活费用开支的原则,酌情偿还欠、缓费用或国家助学贷款。有欠、缓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债务的学生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在保证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开支的前提下偿还费用与债务。

二、严格奖助资金发放管理

国家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侵吞、冒领学生奖助学金,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奖助资金使用管理

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吃饭、抽烟喝酒、或外出租房等,一旦发现立即将奖学金收回,以保证获奖受助学生真正把奖助资金用在本人学习和生活最需要的地方。学生因违纪或其他原因被给予处分,如其获得奖助学金为分批发放的,则取消后续发放资金。在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违反具体的评定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取消所在学院的相应分配名额,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3年11月25日

点击: 更新时间:2014年02月28日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