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及《安徽科技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推荐)办法》(校学发〔2009〕88号)、学生处《关于做好2017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7届省、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称“双优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具体评选要求
1.校级“双优生”必须符合: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大学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35%;在校期间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荣誉称号。
2.省级“双优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20%;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之一。四年制、五年制学生应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2次以上。
3.班级校级“双优生”应届毕业生按10%申报,省级“双优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级“双优生”之中产生,按3%申报。
二、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双优生”申报工作是学工系统(内网http://10.100.2.16/UserLogin.html 外网http://183.167.205.79:8000/UserLogin.html)在线申报(注意要在申请附件上传证书图片),注意省级“双优生”在校级“双优生”基础上产生。校本部的校级“双优生”评选采用网上通过学工系统来进行,省级“双优生”继续采用原来的模式进行。(注意,学工系统网上申报仅为存档,根据纸质申请审核结果处理网报申请)
(2)学院网报申请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29日24点钟系统关闭,逾期不能再申报,责任自负。
(3)申报人必须在2016年12月29日下午17点钟之前将校级“双优生”预选登记表(以班级汇总)、审批申请表(填写要求参考网报要求)纸质文件后附申请人本人证书复印件上交学院进一步审核。(预选登记表与审批申请表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按照填写范例填写),同时要将预选登记表的电子版发给余老师。
(4)省级“双优生”是在校级“双优生”申请人员基础上,按班级人数3%比例确定,如果没有符合省级“双优生”条件,根据“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从其他班级择优确定,同时该班减少相应校级“双优生”名额。
(5)校级、省级“双优生”具体名单确定后1天之内,获选同学应按规范要求填写并上交 “双优生”预选登记表和审批表,经公示无争议后上报学校。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