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vg+xml 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规章制度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4年)
2021-08-31 15:0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我校巡察工作的系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推进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部署,强化党内监督,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成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找准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让巡察真正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看齐之巡、教育之巡、立规之巡。学校巡察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理念,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四个落实”,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坚持依纪依规。依纪依规、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工作,严格区分巡察和纪检监察的界限,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增加基层负担,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有机结合,与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增强监督合力。

(四)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结合,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依靠师生员工开展巡察,回应师生关切,推动问题解决。

(五)坚持标本兼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

三、目标任务

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中央 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四个落实”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对高等学校的部署要求,全面查找政治偏差,确保方向不偏、工作不虚。经过5年努力,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校党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地生根,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系统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学校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基本形成,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深化政治巡察。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党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紧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紧盯更名大学、硕士点建设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细化巡察监督内容,制定巡察要点和观测点,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防止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

(二)巡察全覆盖任务基本完成。学校党委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巡察内容、对象和轮次。2020年启动第三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对3个党组织或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为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起好步、开好局。2021年开展对省委巡视、中央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整改和上届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督查。2021-2023年间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不少于1轮常规巡察,每轮巡察3-6个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针对关键领域、重要事项等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2024年前对已完成巡察的党组织穿插安排巡察“回头看”,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校党委一届任期内对下一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任务,实现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

(三)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分层反馈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扛起整改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扛起“一岗双责”责任。明确被巡察单位、纪委、组织部、巡察办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责任,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形成合力推动整改。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巡察发现典型问题的通报机制,推动各单位举一反三、未巡先改。建立巡察成果通报制度,把巡察成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及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用好清单台账制度,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查督办。根据需要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加强巡察整改回访检查力度。对于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巡察机构要站在政治高度总结、归纳、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个性问题、查找共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形成更高层次的巡察成果。学校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视情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四)健全巡察制度体系。落实“依规依纪依法”要求,按照“科学规范、执行有力、运行有效”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引领,加快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完善巡察工作方案、工作规程,细化监督内容和观测点;制定巡察工作部门协同实施办法,明确巡察工作中各方的责任;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制定巡察组组长和成员培养管理办法,建立巡察干部库制度。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提炼、边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学习调研,把握巡察工作阶段性特征和被巡察单位特点,不断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体系,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五)着力打造巡察铁军。健全完善巡察机构设置,配 齐配强巡察专职干部,充分发挥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 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选择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组建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通过集中培训、参与巡察实践、选派参与省委巡视跟班锻炼,到学校巡察办挂职等多种方式,提高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斗争本领,提升巡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内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切实把准巡察的政治内涵和方向,聚焦中央和省委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

(二)深化上下联动。贯彻落实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始终与省委巡视工作紧密衔接,主动向省委巡视办巡察处汇报工作;深入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三)提升巡察质效。既要客观公正地了解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地报告问题,不隐瞒遗漏、添枝加叶,不主观推断、歪曲捏造;又要注重政治高度归纳凝练,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要严肃地反馈巡察意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一针见血地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确保找准问题,整改显效。

(四)强化整改督查。压实整改责任,促进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导,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坚决避免发现问题不解决,不查处等现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实效。

(五)加强问责追责。加大对巡察工作有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不支持、不配合的,干扰、阻挠或在巡察整改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问责;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巡察工作人员,按照党规党纪严肃追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学校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部门职能,重视支持巡察工作,指导分管联系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学校党委审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党委书记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巡察工作。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组织实施工作,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巡察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巡察机构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学工群团、教学科研、财务审计、信访督办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三)巡察工作办公室履行党委专职巡察机构职责。巡察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定期总结提炼我校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把握阶段性特征,着力推进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学习调研,及时对标中央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把准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巡察工作方针,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四)巡察组扎实落实巡察任务。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长和副组长由学校党委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进驻巡察期间,组长适时召开组务会,沟通有关情况,研究决定巡察组内重要事项。巡察结束后,巡察组组长对每名巡察组成员作出工作鉴定。

(五)被巡察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根据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把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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