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vg+xml 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规章制度

安徽科技学院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
2023-09-27 11:34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巡察工作质量管理和评估落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巡察工作原则根据中共安徽科技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省委巡视巡视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巡察报告问题底稿(以下简称底稿)是巡察组按照固定格式编制记录巡察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深入了解情况的汇编性材料是支撑巡察报告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底稿中的问题是指巡察报告主要问题部分中涉及的面上问题不含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第四条 制作底稿必须遵守党规党纪坚持事实清楚、内容真实、材料完整、结论严谨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第五条 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问题来源(二)问题概述(三)了解内容(四)支撑材料(五)责任人签名

第六条 底稿应当详实记录核实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准确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及确定问题的依据及时填写《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登记表(附件)并附以有关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和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调查问卷统计等支撑材料

第七条 底稿由巡察组工作人员在了解问题时即开始编制经组长审签,交专人保管报送巡察报告时一并提交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登记表并根据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进行适当补充调整

第八条 承担了解工作的巡察组人员即承办人履行底稿编制的直接责任应当做到严谨细致组长履行审定责任严格指导把关加强督促管理

第九条 底稿是巡察干部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对履职不到位导致不能如实报告巡察情况或因工作失职导致主要材料缺失损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巡察工作结束后底稿依据有关规定归档留存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经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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