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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2 发布者:谭博文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的重要前提。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


二、认定对象、标准和指标

认定对象:具有安徽科技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认定标准具体参见《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个等次: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名单为准)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着重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三、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填写并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组织班会学习相关文件并按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程序》(附件2)推选评议小组成员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产生后,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记录表》(附件3)上签字确认。

3.小组评议。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附件4),结合申请学生在学工系统中提交的信息、家庭收入状况、日常消费情况、《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认真开展评议,初步确定本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议结束后班主任和全体评议小组成员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记录表》(附件5)上签字确认。

4.班级审核公示。上述评议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至少通过2种形式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短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议小组要进行认真处理并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公示及争议处理记录表》(附件6)。公示无异议后,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认真审核学生填写信息是否规范完整。如果发现问题,通知学生及时修改。填写合格后,确定好本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提交学院审核。

5.学院审核公示。学院登录学工系统认真审核并确定贫困等级,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公布热线电话,有异议的要认真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6.录入安徽学生资助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从学工系统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导出相关数据,按照《安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模板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附件7)填写好《安徽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导入模板(学生信息)》(附件8)《安徽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导入模板(学生家长信息)》(附件9),导入安徽省学生资助系统。

7.档案整理。评审结束后,各班级资助委员将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公示等相关纸质材料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档案材料收集目录》(附件10)进行收集整理。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给教学院部妥善保管备查。

(二)时间要求

1.9月3日(新生9月9日-9月10日)班级开会,产生评委,公示一个工作日。

2.9月4日-9月5日(新生9月11日-9月12日)评议小组开会,产生困难认定结果,公示两个工作日。

3.9月6日-9月7日(新生9月13日-9月14日)上交纸质材料(顺序按照“纸质材料上交要求2018-2019”整理好,左侧装订,签字签完整)和电子材料(省资助系统使用教程参考“省资助系统操作指南18-19”,填好《安徽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导入模板(学生信息)》(附件8)《安徽省贫困生认定系统导入模板(学生家长信息)》(附件9)导入系统)并提交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学院存档用)》(附件11)9月7日下午5点前,纸质材料必须上交到分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拷贝到分团委的电脑上。新生班级材料上交时间为9月14日下午5点前,材料要求同上。收材料从早上9点开始,中午是否有人值班另行通知。不得推迟材料上交的时间。

4.9月10日-9月12日(新生9月17日-9月21日)上报学院,学院检查。

5.9月13日-9月19日(新生9月25日-9月29日)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6.9月20日(新生9月30日)上报学生处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做好后期各项助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教学院部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工作制度,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备案工作。

(三)坚持认定工作与教育相结合。各教学院部要将资助工作与学生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安徽科技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