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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和录入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发布者:姚迪、谭博文 点击: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校需在学生到校后及时审核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为及时准确录入申贷学生贷款确认信息,现将2021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取内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外省籍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注意:1.《受理证明》右上角必须如实注明学生学号、学院班级所欠学校学杂费总金额。示例:1993190123,XX学院X班,目前尚欠学费和住宿费等共计XX元;2.将《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等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妥善保留)。

2.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仅本安徽省籍学生持有)。

3.个别外省籍学生在其生源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所持回执单与上述1.2项《受理证明》不同的,且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学校盖章、填写账户、寄送纸质回执等),请持相关证明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凤阳校区东区中办公楼110房间,联系电话:0550-6733989)

二、加强审核

按照生源地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因此,班级资助委员(老生)和班主任(新生)务必加强审核,一旦发现同一学生持有2份《受理证明》,务必让学生选择1家《回执证明》上交(只提交1份《回执证明》),同时让当事学生写一份说明(放弃说明)附上并提交。

三、集中录入和提交

《回执证明》收取采取集中收取上交形式

1. 学生到校后由班级资助委员(新生由班主任)审核并收齐《受理证明》,按照银行分类后,填写《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附件2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都需要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1369404@qq.com邮件主题标注:班级+助学贷款证明统计表,纸质版需要将电子版完整打印出来并提交,《受理证明》只需要纸质版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老生9月10日中午11点前新生开学报到时《受理证明》作为缴费凭证由班主任老师统一收取,并于9月18日中午11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受理证明》和《附件1 机械工程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附件2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一起交到机械工程学院(笃行楼410姚老师),过时不候

四、其他说明

凡是办理农信社贷款的同学如果目前系统显示“高校审核中”状态时,表示在银行贷款申请程序已经到了最后一步,只需要在系统中点击“回执打印”(电脑端)。打印出来后回校按上述通知时间节点上交即可,需要回执才能进行“高校审核”,请不要催办

 

特别注意:

1.9月26日之后办理成功的助学贷款《回执证明》由学生自行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10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回执证明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