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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6年03月01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财〔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执行。

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彻底清查本单位资产,真正“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从实际需要出发进行资产申报购置。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