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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5年4月1日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校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各单位占用的、并且界定为学校所有的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包括部分未计入学校财务固定资产账的各类设备(不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查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现状、领用人、存放地点和资产卡片的留存情况。具体核查内容为:

(一)账实相符情况;

(二)资产领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方向变动情况;

(三)闲置、待报废、丢失、损坏资产情况;

(四)标签粘贴情况;

(五)其他资产情况。

二、人员组成

本次固定资产核查成立六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独立负责以下单位固定资产核查。具体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小组:詹学文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处。

第二小组:王 磊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教务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第三小组:赵书景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外事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图书馆,团委,基建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处。

第四小组:高志华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工会,离退休工作处,科研处,教学督导办公室,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第五小组:张晓秀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发展规划处,动物科学学院,人文学院,管理学院,农学院,财经学院。

第六小组:唐贻兴 工作人员

负责单位:城建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体育教学部,学报编辑部。

三、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日~6月4日白天全天或晚上7:30~9:30,具体时间由各工作小组与各单位联系后商定。

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既是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学校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下一步全校固定资产实行账、卡、物全面相符打下坚实基础。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留专人负责配合此次核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