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处长信箱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7日

 

关于开展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资〔20153号)规定,学校将全面组织开展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为确保各单位全面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相关信息,本次清查盘点将同时对各单位2015年度以前的固定资产再次进行复查。

一、清查范围

(一)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范围为201611日~20161231日购置的需要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的固定资产

(二)2015年度以前固定资产复查范围为20151231日以前所有的在用资产(不含待报废)。

(三)本次清查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的党政机构和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类由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另行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内容

1、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对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的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若存在与账目不符的固定资产,请资产使(领)用人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中办公楼112室)进行核实。

2、对未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补打标签,并粘贴到相应资产的显著位置。

3、依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对本单位2016年度固定资产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逐一核查清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4、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二)2015年度以前固定资产复查内容

1、账账是否相符。进行对账工作,查看本单位实际资产总账和学校资产系统中的账目是否吻合。

2、账实是否相符。落实资产存放地点,确保有账必有物。

3、卡物是否相符。检查固定资产实物和标签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标签缺失和型号不符资产。

4、对待报废资产及时填写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进行报废处置(见附件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按照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通知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同时需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及2015年度以前固定资产复查工作。

(二)各单位在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提交自查报告。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反馈。各单位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形成《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自查报告》(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421日前将报告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中办公楼112室)。联系人:赵书景,联系电话:6732060.

(四)本次清查之后的国子资产系统数据将转入久其资产管理系统,届时国子资产系统将停止使用,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

2.2016年度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3.国子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查询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