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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4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通用办公设备主要指满足各单位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即我校全体在职在岗行政办公人员为满足自身工作需要而购置的行政办公设备,必须为“教职工本人管理使用”,经费来源主要是行政办公经费(定额经费)。各单位应本着“节俭、实用、可用”原则,从严控制,结合实际需要进行申报。本次申报的通用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空调等。通用办公家具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使用教学、科研、人才基金、横向合作等项目经费购置专门用于专业教学、实验仪器配备及面向在校学生使用的办公设备归属于专用办公设备,各单位在向教务处申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划时一并申报,不属于本次通用办公设备配置申报范围。

二、配置标准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8〕49号)执行。各单位申报时应首先查询统计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的配置情况,已达到配置标准的,不得再申报配置计划。

三、申报程序

使用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内容包括采购什么、数量和经费预算),并同时准确填写《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申报表》(附件2),确定本单位资产申报的经办人,负责本单位2021年申报通用办公设备的审核汇总及固定资产的调配分发等事宜(原则上为各单位一级资产管理员),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审定。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4:3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和申报表纸质同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办公楼114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536749221@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省级预算安排,会商财务处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