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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日期:2015-05-10    点击数:    作者:  

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则

1、后勤服务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为保证总经理全面正确行使总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职权,不断提高总公司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协调、解决总公司重要行政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一项会议制度。

二、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贯彻校党委、校行政关于总公司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2、讨论研究总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工资福利、部门和员工奖惩、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对外合作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决定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负责人的聘任方案。

4、总公司主要领导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确定

1、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征求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汇总,并提前一天交总经理确定。

2、议题确定后,分管领导要责成相关部门作充分调研,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3、凡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四、会议召开

1、会议由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二周一次。

2、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公司全体领导,其他人员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可列席会议。总公司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决议

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公会议议事程序如下:

1、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分管领导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形成决定。

2、会议讨论重要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议题在会议上未取得一致意见,而又必须作出决定时,由总经理请示分管校领导后作出决定。

3、会议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主持人签发到相关部门。

4、凡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六、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向会外人员谈论或泄露细节和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违者追究纪律责任。

2、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凡涉及与会人自身或夫妻关系、直属亲缘关系、近姻亲关系人的利益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3、与会人员应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得迟到、早退,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离会。

七、落实督办

1、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

2、会议决议一旦形成,总公司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3、办公室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定期在办公会议或工作例会上通报。

八、附则

1、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