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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零星维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7-11-20    点击数:    作者:   李飞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零星维修项目的管理,根据《安徽科技学院零星维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经后勤保障部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后勤保障部有关内设机构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经费概算在500元以内的,由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填写零星维修申报表后,安排组织实施,申报表要在申报之日起3日之内,报送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备案。

二、后勤保障部有关内设机构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经费概算在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由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填写零星维修申报表,报请后勤保障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安排组织实施,申报表要在申报之日起5日之内,报送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备案。

三、后勤保障部有关内设机构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经费概算在3000元至5000元以内的,由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填写零星维修申报表,报请后勤保障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安排组织实施,申报表要在申报之日起7日之内报送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备案。

四、应急抢修的零星维修项目,根据上述权限,可以电话汇报后立即组织实施,申报表要在5日内报送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备案。

五、后勤保障部有关内设机构要建立健全维修档案资料,所有零星维修项目要做好维修前与维修后的图片资料保存,随时接受后勤保障部和有关部门的抽查检查。

六、有关规定自研究通过之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内设机构自觉遵照执行。

后勤保障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