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二级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3-20 点击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二级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立足之本、生存之根。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规范教学工作,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员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结合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规范学院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学生的学习活动。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以督导为手段,建立秩序良好、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配合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保证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

二、人员构成

学院督导组组长1名,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一名,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分课堂教学、学风秩序和专项活动三个小组,成员若干名,由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并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工作程序

1.每学期开课前听取教学部领导关于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建议。

2.督导组组长和成员共同讨论,确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重点,制定学期教学督导计划。

3.督导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分工或共同督导各个教学环节工作。

4.督导工作执行成员及时记录督导情况,定期向督导组组长汇报。

5.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教学部领导班子通报督导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6.学期末,督导组组长向全体教师通报教学督导情况。

、督导形式

1.教学督导组在化材学院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秩序等进行适时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为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决策和咨询。

2.协助做好校督导办布置的相关工作;对本教学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督查与评价教育教学活动。

工作职责

1.督促和检查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教学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受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事故的投诉。

3.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各项评估工作。

4.监督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与学风建设情况。认真完成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周期性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各类实践教学质量等抽查和检查等工作。

5.监督检查各基层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建设与管理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6.对教师教案、学生听课笔记、实验报告及作业进行随机查阅、质询。

7.对违纪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进行查问登记、批评教育。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长:何俊如

成员:汪徐春 陈忠平 朱金坤 姚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