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7年12月12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及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主持人: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7〕121号),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报告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范围

 2017年度有在研、新批准项目的依托单位及2015年度、2016年度有结题项目的依托单位均应编报本报告。

  所有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均纳入本报告中。

二、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要求

  (一)年度收支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认真审核、汇总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确保年度收支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及时性,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同时,依托单位应全面分析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年度收支报告文字部分。

三、年度收支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我校年度收支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填报,财务处审核,科研处汇总报送的方式。年度收支报告填报工作需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报告模板和填写说明请见通知中附件)。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需在截止日期前将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纸质版年度收支报告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2036@163.com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编制说明

 

 

科研处

2017年12月12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