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1月23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程亮】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2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8年1月23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

   4.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1日,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1份报送至所在单位(直接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项目申报”系统中下载《申请评审书》)。科研秘书汇总有关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集中报送科研处。

(2)3月4日,经科研处形式审查后科研秘书领回《申请评审书》,返回给申请人。

(3)3月7日,申请人将完善后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项目申报”系统中(www.sinoss.net),将纸质申请评审书2份(A4双面打印)报给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有关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致。

(4)3月8日,科研处进行申请评审书网络审核。

(5)3月9日,科研处完成纸质申请评审书复核、签章、报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此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布置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各位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努力提高申请评审书填报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清单.xls

 2. 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3.  教育部2018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rar

 

 

科研处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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