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1月12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

各单位: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我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严格对照上述2个《办法》规定,认真填写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填表前务必仔细阅读《办法》及《科研成果统计表》下面的表注,必须按照注释要求,规范填写。一类论文由科研处委托相关机构参照中科院分区标准进行检索;著作类须提供著作原件;专利、品种、标准、鉴定成果、新产品、采用研究咨询报告、科研奖励等成果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报告须提供经科研处批准或备案的《学术报告登记表》复印件。

二、201812月待发表(公布)成果可以预填,但须在成果统计表中注明,成果正式发表(公布)后将原件送至科研处核查。

三、为确保各项分值计算的真实准确,各单位应对照上述2个《办法》规定严格审核《科研成果统计表》,调整好表格,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表格和支撑材料。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单位务必将审核后的统计材料于20181212日前报科研处21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窦鹏,电话0550-673203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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