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及时报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7〕32号),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7月26日至2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二、学习时间
自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四、参加人员
纪检监察专职干部,纪委委员,两员(特邀监察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统筹安排时间,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