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9年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特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二、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特别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实验室要认真仔细检查,检查必要的消防、防护设备及安全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并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实验室在国庆放假前要进行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
四、各实验室要妥善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假期实验室使用工作,在管理时间上、管理岗位上不能出现空缺,确保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备必须做到人离电断,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搬离实验室。
六、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管理,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