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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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2018年06月08日 15:24  点击:[]

    各单位:

    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客观评价我校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校发〔2017〕7号)和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6月11日至7月5日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协调完成。各教学院(部)、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分别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二、考核人员范围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其中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按教师归口进行教学单位综合评价。

    三、评价课程范围

    评价课程包括理论课、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课、实习(不包括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形势政策课、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军事理论教育课等暂不参与评价。

    四、工作安排

    (一)教务系统内课程教学任务链接

    1. 维护时间:6月11日至6月15日。

    2. 课程教学任务链接由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各单位在进行课程任务链接时应统筹考虑,将同一教师所带不同课程维护到同一工号下。

    3. 形势政策课、教育实习、毕业实习、军事理论教育课等暂不参与评价,课程教学任务链接工作由课程归口单位自行安排。

    4. 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承担的实验课,要分别将教师和课程信息进行链接;只承担实验教学任务(非单独开设的)的教师,请相关单位将教学任务按理论课方式进行维护。

    5. 各单位进行课程教学任务链接时,要确保任课教师、承担的课程、上课学生班级等信息准确。

    6. 各单位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链接后,教务处将开放教学评价系统,各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认真核对教学任务。

    (二)学生网上评价

    1. 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评教,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客观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

    2.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开展评价的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不参加网上评价的学生,将不能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且下一学期所选的选修课程无效。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学单位综合评价。按照各单位研究确定的评价指标内涵及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

    (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得分为学生评价(70%)、教学单位综合评价(30%)两项得分之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要精心组织,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二)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宣讲考核工作的意义及操作办法,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各单位将教学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核算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生评价结果和教学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核算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公示五天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进行监控,发现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教师或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将教学单位综合评价核算结果(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于6月25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相关原始数据和表格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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