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同意学生郝诗宇和刘欢转学的公示-教务处

部门首页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同意学生郝诗宇和刘欢转学的公示

    2018年08月31日 15:21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9号)和《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转学确认暂行办法(修订)》(校教〔2017〕85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拟同意郝诗宇和刘欢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郝诗宇,环境工程专业,2016年9月入学安徽科技学院,高考录取分数424。因不适应安徽科技学院所在地气候、环境和罹患过敏性皮炎,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习,高考录取分数高于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

    刘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7年9月入学池州学院,高考录取分数466。因时常生病需家人照顾,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安徽科技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高考录取分数高于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9月4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电话:0550-6733299。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

    关闭



常用链接: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凤阳校区) 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龙湖校区)
邮编:233100   教务处意见反馈邮箱:jw@ahstu.edu.cn  
Copyright© 安徽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