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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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25日 16:4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创〔2018〕125号)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一)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二)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

    (四)鼓励项目和学科与技能竞赛(A、B类)、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赛事相结合。鼓励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项目。

    二、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须为在校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申报,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成员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成员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项目负责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以上三个类型项目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往期项目未能结题的项目团队负责人续报项目不得再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每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

    三、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参加创业比赛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研究周期

    国家级、省级研究周期为2年,校级1年。为保障项目的延续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项目主持人或成员因毕业等原因不能继续完成项目,可申请成员变更,变更申请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五、指导老师要求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允许跨院部对学生进行指导,本次项目申报和现有指导项目总数不得超过5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填写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填写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填写附件3,填写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管理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级别进行初审,填写学院意见。各学院推荐项目数量见附件4,创业实践项目数额不设上限。

    (三)各学院于4月18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命名:推荐级别+负责人姓名)、《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报至创新创业学院(凤阳校区众创空间108),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分类评审,对各学院初审申报项目进行核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七、成果管理

    特别提醒: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必须明确填写符合对应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具体选择如下:

    (一)国家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包括学报类)或以第二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被校级及以上有关单位或部门认可采纳。

    2.提交实物类。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详细报告、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详细报告、数据分析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获得专利证书。

    5.创业训练类。省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结题时,提供6个月财务运行记录或纳税记录)。

    7.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一篇。

    9.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20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5项,也可以选对应的第7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6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7、8、9项中任一项即可,鼓励多选。

    (二)省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在四类或以第二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被校级及以上有关单位或部门认可采纳;文科类专业可提交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1篇。

    2.提交实物类。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详细报告、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详细报告、数据分析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获得专利证书或进入实审阶段。

    5.创业训练类。校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结题时,提供6个月财务运行记录或纳税记录)。

    7.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校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1篇。

    9.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10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5项,也可以选对应的第7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6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7、8、9项中任一项即可,鼓励多选。

    (三)校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提交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其中学术论文格式规范(参考《安徽科技学院学报》格式);或以第二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

    2.提交实物类。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详细报告、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详细报告、数据分析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提交专利申请证明材料。

    5.创业训练类。校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

    7.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校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8.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一篇。

    9.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5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5项或第7项;创业实践类可选对应的第6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7、8、9项中任一项即可,鼓励多选。

    (四)刊物负面清单

    以下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不能作为学术论文认定,具体范围包括:

    1.同一种期刊(杂志)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

    2.同一种刊物中一篇学术论文的字数少于5000字或其他类型的文章少于3000字;

    3.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4.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其中除北大、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旬刊”一律列入负面清单);

    5.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刊物;

    6.其他付费即可发表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秦莹

    联系电话:0550-6733851

    邮 箱:1054237914 @qq.com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 各学院项目数量分配表

          5. 2021年大创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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