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填报2021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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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填报2021年度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2022年04月28日 10:50 高尚 赵伟峰 点击:[]

    各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号)和《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校教〔2021〕181号)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安徽科技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其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任务书中项目组成员情况、建设目标、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经费概算等内容,合理制定项目建设方案,严格项目经费预算,切实保证项目预期目标和预期成果的最终实现。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须对任务书进行初审、论证、签署意见,填写《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5月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省级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校级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从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建设进度、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审核。经专家论证和学校审核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将返还的任务书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5/AnEduPlatProjManage),作为项目建设过程评价和成果验收的依据。

    2、填报任务书时,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预期研究指标等需与申请书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3.省级项目、校级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分别自2022年4月21日与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计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其他项目(不含教学成果奖、高水平导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等认定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2、安徽科技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3、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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