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选聘校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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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选聘校第二届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的通知

    2023年09月13日 15:02 杨久峰 周金星 点击:[]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红线和底线,为切实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实验室财产、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践教学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22〕140号)文件精神,学校于2022年10月成立第一届实验室安全督导组,聘期将至,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第二届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的选聘条件

    1.坚持原则,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地方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具有丰富的实验室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安全、水、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或辐射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高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经历,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担任过实验室安全督导经历教师优先考虑。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善于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敢于负责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的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和教学院(部)、相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教学院(部)、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推荐表》(附件1),由教学院(部)、相关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自荐人员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自荐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务处对被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建议人选,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校长聘任为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学校颁发聘书和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证。

    三、要求和说明

    1.各教学院(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选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择优推荐工作。根据选聘条件,在征求被推荐人意愿的基础上,各教学院(部)相关单位择优推荐1-2名人选。

    2.第二届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拟选聘7-9名左右,聘期两年。

    3.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待遇与权利等内容参照《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管理办法》(校教〔2022〕140号)文件执行。

    4.《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推荐表》(纸质版1份)由各教学院(部)、相关单位收齐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自荐表》(纸质版1份)由自荐人签字后自行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表格电子版发送至565045562@qq.com。

    报送时间:9月22日前

    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凤阳校区西办公楼215室、龙湖校区综合信息中心西辅楼109室)

    联系人:杨久峰

    联系电话:0550-6732019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推荐表

          2.安徽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自荐表

          3.《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督导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22〕140号)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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