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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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科技学院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4日 13:26 高尚 高青海 点击:[]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19-2022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2014年立项的省级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3.2019、2020和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进行中期检查。

    4.其中省校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由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具体要求以后期文件为准,各教学院部请根据项目列表,参照建设目标和要求,提前做好检查验收准备。

    二、检查验收内容

    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其他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教学院(部)检查验收和学校重点检查验收相结合方式。

    1.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对标对表,严格要求。

    2.教学院(部)检查验收

    院(部)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单位,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院(部)检查验收领导组和由校内外专家、企业代表、知名校友组成的专家组(本院专家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科学制定质量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对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完成后形成本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学校重点检查验收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检查验收领导组和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省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采用校内审查和网络函审方式对省级检查验收项目进行重点审查,结合学院意见,给定最终结论。

    4.成果展示

    各学院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可以遴选推荐2-3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经分类整理后,在教务处网站集中展示,接受学校监督,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检查验收材料清单

    1、项目负责人

    (1)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报告

    (2)阶段检查:项目进展报告

    (3)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

    (4)已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

    2、院(系部)

    (1)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2)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已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公开展示成果(各院(系部)至少推选1项)

    五、有关要求

    1.各院(系部)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督查力度。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否则予以撤项。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本次检查验收项目的评审结果将作为各院(系部)申报限额、遴选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后获批省级及以上立项的,仅做省级项目检查验收。

    4.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5.凡提供虚假检查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不按期结题的(延期申请除外),将列入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黑名单。

    六、材料的报送

    3月4日前,项目负责人自查并向院部完成材料提交;3月8日前,各教学院部自行安排组织检查验收,给出检查结论。同时,省级结题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及其附件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App=10879,3月12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省级结题项目进行重点验收,对省级阶段检查项目进行审查。院(部)统一报送检查验收材料,包括本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0)(excel版、加盖公章PDF版)、业经院(部)签署过意见的各级各类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和延期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3月15日前,教务处将由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的所有报告返还项目负责人。3月17日前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检查验收报告省校级系统的最终上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尚

    联系电话:0550-6719052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延期报告

          5.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6.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7.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8.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延期报告

          9.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目录

          10.各学院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11.成果展示形式

    教务处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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