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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5-17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教字〔2015〕5号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的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教字〔2007〕101号)文件精神和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第11-12周(2015年5月11日至22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士夫

副组长:郭 亮

成 员:王立克、王有炜、孙志双、李先保、宋常春、张远兵、陈传万、陈杰平、陈德用、金光明、顾有方、章毛连、詹秋文、俞 浩、夏显明、王培章

秘 书:李宝春、王皖兰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教学进度、停调课补课、教风、学风等情况,抽查教学日历、教学日志、教案及多媒体课件等教学基本材料。

2、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深入实验室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教学进度、实验实训项目设置和开出率以及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基本教学材料。

3、组织师生座谈会

教务处及各教学院(部)组织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全面收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第一阶段考试督查

各教学院(部)要认真把好试卷命题组卷、监考、试卷批阅及考风考纪等工作,强化考试管理。

5、2015届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检查。

6、各教学院(部)针对自身实际工作,可自行开展有特色的工作检查。

三、检查方式

教学院(部)自查,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联合督查与抽查。

四、时间安排

1、第10周,教务处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第10 周五前,教学院(部)提交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3、第11-12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4、第13周,针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五、要求

1、教学院(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检查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实等工作。

2、教学院(部)要及时对检查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教学院(部)要于2015年5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

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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