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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5-16 佚名 点击:[]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皖教办〔2013〕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办学内涵建设,加速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全面提高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专业建设类

    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拟遴选校级项目4项,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2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3项。

    2. 特色专业建设点。拟遴选校级项目2项,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2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1项。

    以上两类项目的申请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够统筹整合配置专业教学资源,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团队、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建设与改革,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每个教学院(部)每类项目限申报1项。

    (二)课程建设类

    3.应用型共享课程建设。应用型共享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且建有课程网站,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申报精品视频公开课。拟遴选校级应用型共享课程10门,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1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应用型共享课程4门。

    4.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申报MOOC原则上应为各级精品课程或精品共享课程或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基础课。拟遴选校级项目2项,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5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 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资助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项目。2013年以来已获省、校级教研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此次教研项目。拟遴选校级项目90项,建设周期2年,其中重点项目30项,建设经费1万元;重点招标项目10项,建设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50项,建设经费0.4万元。在2014年校级教研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15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1项。

    6. 教坛新秀。申报教坛新秀的教师必须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学第一线教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拟遴选校级教坛新秀15人,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坛新秀4人。

    7. 教学名师。申报人应为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的第一线教师,近5年曾主持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且其中一个学年学生评教成绩排名在本院(部)前20%以内。拟遴选校级教学名师4人,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3人。

    8.教学团队。以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等为建设单位,团队带头人应为教学名师或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够引领和整合教师教育教学资源,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拟遴选校级项目10个,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1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2个,每个教学院(部)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9.名师(大师)工作室。由获得省、校级教学名师奖以上的教师申报名师工作室。校级立项4项,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1万元;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0.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包括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综合文科教育实践基地、综合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等项目。基地建设可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等,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进行,重在加强内涵建设、成果共享与示范引领。重点支持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

    11.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紧密围绕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该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高校与企业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以上两类项目拟遴选校级项目3项,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2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2项。每个教学院(部)每类项目限申报1项。

    1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是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必须是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拟遴选校级项目2项,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10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3.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支撑专业一般为1-2个专业。拟遴选校级项目3项,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5万元;择优推荐省级项目2项。

    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生处负责遴选申报。

    (六)特色项目

    15.教师教学发展能力培训师项目。由接受过长期专业教育和专门训练,有丰富指导青年教师经验,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申报,组成教师培训团,负责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和评估青年教师培训质量等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够系统全面地为青年教师发展能力制定培训方案,并指导、检测、评估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拟遴选校级项目10项,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1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2项。每个教学院(部)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16.优质实践课程。申报课程应为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及实习实训类课程。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不低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拟遴选校级优质实践课程4门,建设周期2年,建设经费1万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每个教学院(部)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1.教学院(部)申请报告。各教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中要说明本院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20%的专业)。申请报告应包括本院(部)在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本年度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申报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院(部)保障措施等。

    2.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应仔细研读《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对照申报指南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

    3.项目申报汇总表。各教学院(部)要按照项目类别对申报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三、相关说明

    1.申报校级以上项目,同类项目1人只能申报1项,不同类项目1人申报最多不超过2项。2010年以来已获立项的校级项目,如果申请省级项目,需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附件3)。

    2.请于9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研究科。电子材料压缩后发至ahkjxyjyk@126.com。联系人:钟德仁,施咏清。联系电话:6719052

    3.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确定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推荐省级项目。

    4.申报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发展能力培训师、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的,需准备5-10分钟PPT汇报材料,评审时无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相关附件请从“校园网主页或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2014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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