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提升资源使用效能,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什么是专利申请预审
专利申请预审是在专利申请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前,由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使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二、专利预审受理范围
1.仅受理以学校为唯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提交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件。
2.目前学校已完成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申请预审主体备案,可在保护中心受理的新材料和节能环保2个领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具体申请领域以IPC分类号来界定(附件3)。
3.预审申请类型为发明专利,须以真实研发活动为基础,无实质创新、凑数式、重复式的专利申请不得提交预审。
三、专利预审业务流程
1.发明人完成科研管理系统专利线上申请流程。
2.针对预审专利要求:1.申请专利符合上述申请领域的IPC分类号。2.要有充足的研发证明,既至少完成实验室验证环节。优先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应用前景好的专利申请。
3.申请前联系科研处,同步提交《专利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及相关研发材料(核对是否达到预审相关要求)审核存档,审核通过后由科研处经办人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系统中添加为授权代理方后,即可代理我校专利快速预审申请。
四、专利预审限制要求
1.代理公司要求: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专利申请精准服务保障创新工作有关规定,代理公司需要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系统获准登记,且进入精准服务保障名单中。
精准服务保障名单的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下面网站查询http://www.acpaa.cn/front/announcement/list.jhtml
2.为保障高质量的专利申请顺利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通道并得到有效保护,专利预审案件授权后,专利维护期不得少于3年。
3.提交预审申请前,须对专利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进行充分论证,申请文件撰写须达到专业规范标准,杜绝撰写质量低、形式问题多、技术方案模糊的预审申请。
4.为防止授权代理公司后不经审核直接提交案件,会定期开展授权清理工作,学校老师未单独联系科研处审核存档的,不得提交预审案件。
5.牢固树立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申请原则,坚决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禁师生因职称评聘、毕业、升学等时限要求突击申报,滥用预审公共资源。
五、暂停预审服务
预审中心发现学校存在下列问题,暂停高校所有专利预审服务
1.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经首次提醒,再次出现的。(详见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或单个或多个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参与针对同一主题批量编造预审申请案件的;
3.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4.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案件加快标记被暂停的;
5.存在重复专利侵权行为,或被法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定专利侵权后拒不执行的;存在假冒专利行为,并且拒不执行行政决定的;
6.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向省保护中心重复提交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过的申请(含实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申请)的;
8.一年内专利预审不合格比例过高的。
9.干扰或不配合专利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
六、有关违规处理
1.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预审,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中心和学校有关规定;若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校内专利申请预审资格,一经发现严肃依规处理。因发明人原因学校预审资格被暂停的,停止有关发明人预审资格。
2.代理我校预审通道专利申请,若连续2次未通过预审将暂停该代理机构办理快审业务1年。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温正宇 李丽敏,联系电话:0550-673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