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党总支2022年下半年党员学习教育安排计划

日期:2022-09-14  点击:[]

各党支部:

根据《2022年下半年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安排意见》(组字〔2022〕15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的通知》《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离退休党总支上半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主要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准确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是行动的马克思主义。广大党员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进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党成立一百年之际,党领导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齐心协力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伟业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为一个整体,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中国式现代化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6.党章党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党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将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

二、时间安排

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双周周三下午(见附件),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每半年,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学时。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党员干部应带头讲党课。

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需要另行安排的其他学习活动,各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党员学习。因故推迟的,要及时补学。

三、学习形式

党员学习教育采用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社会实践和专题调研等形式。鼓励使用远程教育,通过投影仪或电脑上网远程收看共产党员网、全国党员干部远程现代教育网、安徽先锋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网站平台的远程教育课件节目。

四、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抓手,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期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支部学习计划报党总支备案。党员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学习载体,注重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附件:《2022年下半年党员集中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

                                     离退休党总支

                                    2022年9月14日

中共安徽科技学院离退休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党员集中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

时间

主要学习内容

备注

第二周

9月14日

下午

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等;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5.《信访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活动日等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切实做好教育培训。党支部学期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报党总支备案。

2.学习内容要根据上级和学校的统一安排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本学期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全过程。

4.所列内容若未能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应坚持个人自学,确保学习实效。

5.新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等,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应及时组织学习。

第六周

10月12日

下午

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等;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5.《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6.《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7.《论“三农”工作》;

8.《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第十周

11月9日

下午

学习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

2.《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习近平监督体系论述摘编》;

6.《中国共产党章程》;

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第十四周

12月7日

下午

学习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3.《中国共产党章程》;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7.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

12月

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

自行确定

策划安排2次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12月下旬

学习总结

备注:每半年,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学时。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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