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6-05-09 汤帅/王玉林 点击:[]

各教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7号)精神,我校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安排在5月进行。为做好我校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代表作和低职高聘副高级(即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人员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人员范围

(一)2016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2016年教师外系列申报低职高聘副高级人员。

二、鉴定篇数与费用

(一)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送鉴论文篇数与费用

参评人员拟作为代表作提交送审的论文应进行相似性鉴定。鉴定篇数为拟申报教授或破格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为3篇,拟正常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为2篇。建议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多提交几篇论文进行鉴定,以便本人有选择地将相似性鉴定结果较好的论文作为下一步代表作送审。

拟作为代表作送审的论文,其相似性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余论文相似性鉴定费用由本人承担,每篇80元。

(二)拟申报低职高聘副高级人员送鉴论文篇数与费用

拟申报低职高聘副高级人员送鉴论文篇数为2篇。建议多提交几篇论文进行鉴定,以便择优使用。

规定内的2篇论文的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多鉴定的论文费用由本人承担,每篇80元。

三、鉴定材料提交

进行论文相似性鉴定需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全部送鉴论文的电子版,电子文件为WORD或PDF格式文档(PDF文件制作不得采取扫描或拍摄方式进行,制作完成的PDF格式文件的文字必须能进行复制操作)。

《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送鉴论文电子版,由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或拟申报低职高聘副高级人员送交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和教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在5月13日上午12:00前交新图书馆八楼802室王玉林处,同时将汇总后的《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电子版和论文电子版文件发送到wangyl@ahstu.edu.cn。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本单位本年度无老师需要进行职称评审论文相似性鉴定。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相似性鉴定报告有效期为2年,2015年已进行过相似性鉴定的论文,不需要再进行相似性鉴定,2014年及以前鉴定过的论文必须重新鉴定。

(二)已经发表但暂未被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论文和非汉语语种论文,应在《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未收录”或“英文论文”等字样。

(三)代表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需要提供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签章证明材料,并在送鉴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

职称评审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关系到申报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申报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相似性鉴定材料。

学术成果送鉴定明细表

人事处 图书馆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