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5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4〕18号),我校2014年共获批23项国家级、47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函〔2015〕17号),我校2015年共获批23项国家级、47项省级大创项目。
为推进大创项目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项目结题、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安排
1、组织工作
201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各学院积极配合。为提高效率,本次结题验收划分为四个组,每组成立由牵头学院领导任组长、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教师为组员的5-7人结题验收专家组。分组安排: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及农学院为第一组,牵头单位为生命科学学院;食品药品学院、财经学院及管理学院为第二组,牵头单位为食品药品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及建筑学院为第三组,牵头单位为资源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及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为第四组,牵头单位为机械工程学院。
2、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陈述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PPT陈述包括项目介绍、取得成果及经费开支情况等;现场答辩由项目结题验收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提问。
(三)结题验收材料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材料由各学院组织收集,于4月20日之前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中办公楼107)。提供材料如下: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见附件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PPT(见附件3)电子版;
3、项目研究周期内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实物成果1份。
4、项目没有开展或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要书面写清原因,作为结题结论唯一依据。
5、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四)结题考核
项目结题验收组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见附件5)进行结题验收,结合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项目等次。验收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30%。验收合格及以上项目,颁发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项目,顺延至下一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申报下一批大创项目,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允许指导新的大创项目;无故不结题的项目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检查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各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各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作用;
4. 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三)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各学院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7)、各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8)、商业计划书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扎实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有序开展,达到教研相促、学研相长的目的。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引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各项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和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
(一)结题、中期检查成果管理
1.项目结题时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二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第5项。
(1)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三类期刊以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专利权人为“安徽科技学院”。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经公示无异议。
(5)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有6个月的财务运行和纳税记录)。
(6)参加国家级竞赛或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
(7)提交设计软件、产品。
(8)提交社会调查报告。
(9)通过专家组答辩。
2.中期检查主要检查任务书中“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要明确如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期刊及以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完成项目报告一篇。
(2)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设计图纸和成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要明确,如申请专利1项,获专利授权证书1项,专利权人为“安徽科技学院”。
(5)创业训练类,要明确,如在省级或行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创业实践类,要明确,如入驻校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
(二)经费报销管理
经费报销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制度。项目负责人可持与项目相关、公务卡消费的正规发票及阶段标志性成果,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由教务处审批报销。项目经费由学校根据质量工程项目总经费及项目类别进行拨付,省级项目最高拨付5000元,国家级项目最高拨付10000元。中期检查不合格,停拨经费;结题不合格,追回报销经费的5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洁
联系电话:0550-6732806 15155061079
邮 箱:317469691@qq.com
微信公众号:ankechuangba
QQ交流群: 422919548(2014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31167004(2015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
附件:1-9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