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17-10-18 孙玉军 点击:[]

为全面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10月18日下午,生命科学学院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讨论学习,学习会由学院院长金光明主持。

金光明带领大家学习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科技学院实施办法》总则、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考核与成绩记载、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附则等七章内容,并对新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和重点强调。他要求广大教职工要学习领会新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把握新理念、新内涵、新要求,学深、学实、学透,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践行。

广大教职工一致认为新规定突出了立德树人,以学生为本,强化了学校和教职工的服务意识,能切实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生活和行为的规范准则。(特约通讯员:刘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