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达全国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2008年5月18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为确保我校哀悼活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半旗志哀,5月19日早晨升旗仪式后降半旗。

  二、停止校内公共娱乐活动,校广播站在正常开播时间段停止娱乐类节目,学生团体开展的娱乐活动在此期间一律暂停。

  三、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默哀3分钟。5月19日下午有授课计划的学生,由授课老师主持,课堂集体起立肃穆默哀3分钟;5月19日下午无授课计划的学生,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在本寝室内起立肃穆默哀3分钟,默哀活动由寝室长主持。

  四、当时间指向2008年5月19日14时28分时,校内任何地点的师生员工,立即自觉起立肃穆,默哀3分钟。

  五、各单位可以适当形式集体进行默哀活动。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院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10: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