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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年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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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8〕86号文件精神,从今年起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更名为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申报“人才基金项目”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我校限报2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才基金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项目资助经费从省教育厅高校人才经费中统筹安排。人文社科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对我校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全额予以资助。同时,我校按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1予以配套。 四、申报程序 1、按照“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3、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初审,并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申报人于2008年9月5日前将《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作者:人事处 文章来源: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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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9 11: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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