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的通知

2006年04月16日 10:57  点击:[]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经学校师资工作会议讨论并征求意见后,业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希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是加强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培养的原则和目标

坚持“择优遴选,积极扶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确保质量,滚动发展”的原则,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具有严谨治学态度和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在省内外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的本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拔的范围

本校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选拔时,要着眼于学术梯队建设,并向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重点课程的教学科研人员倾斜。

三、选拔比例和培养周期

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数量分别保持在教师总数的5%10%左右,原则上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比例分别为教师总数的2%5%左右,培养周期为四年。

四、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为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能够及时掌握学科发展动态,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

(三)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须是受聘担任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选拔当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须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受聘担任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选拔当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独立承担过2门以上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至少达到额定的工作量的80%(兼职人员至少应达到三分之一,脱产学习人员完成学习任务者视为完成正常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均为合格以上且有2次以上为优秀,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六)近三年科研(教研)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1)获得国家级科研、教研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获得厅级科研、教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且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须是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

2)参加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前2名),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持厅级科研、教研项目,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重点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4)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编规划教材一部;或参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1)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厅级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参加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主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项以上。

2)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并取得较好成绩,主持校级以上教研项目,并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4)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参编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四、选拔程序

(一)本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所在系(教研室)在充分听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推荐意见。

(二)教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并填写《推荐表》,提供近三年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教学、科研(教研)工作情况及奖励、考核材料等。

(三)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审查申报材料。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无记名投票,获出席会议人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确定为正式人选。

五、培养措施

(一)制订培养计划

培养对象本人认真研究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内容、四年的教学、科研、育人工作目标和培养措施以及学术梯队建设规划等,并经教学院(部)审定后,报人事处备案,作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

(二)提供必要条件

学校每年资助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费分别为1800元和1200元,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和进修提高等;在科研立项上给予倾斜;按稳定人才政策发放特殊津贴;学校和教学院(部)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与社会实践和相关考察活动,安排学术假(主要利用寒暑假),支持他们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积极为他们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创造条件。

(三)优先推荐入选省级优秀人才

省级拔尖人才、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省级优秀人才的选拔,原则上从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并优先推荐中期和期满考核优秀的人员。

六、管理考核

(一)考核制度

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采取平时跟踪考核、每年1次年度考核、两年1次中期考核和期满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考核和管理。

(二)考核办法

见《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办法》(附件)。

(三)相关管理

建立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业务档案。将培养计划、考核情况等材料载入本人业务管理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培养期满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不再参加同层次的遴选。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为切实加强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按时完成培养计划,顺利实现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水平以及学科建设和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情况;

2、教学工作方面:教学工作量(数量和质量)、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以及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

3、科研工作方面:论文、论著发表情况,取得科研项目的等级、经费及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

4国内外进修提高以及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标准

(一)中期考核合格标准

1、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每年均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在本教学院(部)或全校范围内作学术报告1次,科研教研工作应完成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编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撰写5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②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厅级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前三名);或参加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须是培养期内立项的,下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主持校级以上教研项目并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

2、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每年均应完成选拔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在教学院部或全校范围内作学术报告1次,科研教研工作完成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①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人参编规划教材一部(4万字)。

②主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获得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前三名)。

③主持校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

对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学、科研(教研)工作任务,实绩突出且明显高出中期考核合格标准的,可定为优秀等级。

对未能根据培养计划履行职责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报送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

2)当年受到党政纪各类处分的;

3)教学质量不合格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期满考核合格标准

1、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基础上,科研教研工作至少应完成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①科研、教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一项(主编或副主编)。

②主持或参加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且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厅级科研、教研项目,且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

③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④参编规划教材一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基础上科研教研工作至少应完成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①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厅级奖励三等以上奖励一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参加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前3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主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二项以上。

②主持校级以上教研项目,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④出版专著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本人参编规划教材一部(4万字),且在国家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对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培养期内圆满完成教学、科研(教研)工作任务,实绩突出的,可定为优秀等级。

对未能完成培养计划,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等级和结果处理

(一)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二)结果处理

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要及时给予告诫,并核减二分之一培养费和校内特殊津贴,待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时,再予补发。

2、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培养资格。

3、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扣回后两年已发的校内特殊津贴和培养费。

4、中期和期满考核优秀的,作为考核评优、晋职晋级和优先推荐入选省级优秀人才等重要依据。

四、考核的组织形式及程序

(一)平时跟踪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由教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培养对象应主动汇报自己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进程、完成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院(部)师资领导小组对照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评价,检查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并将有关原始材料及论文奖励等材料交人事处存档备案。

(二)中期考核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组牵头,各教学院(部)配合。教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培养对象两年来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情况以及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组对照中期考核标准,对考核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考核等级。

(三)期满考核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组负责。学校师资队伍领导组对照期满考核标准及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四年来教学、科研、奖励、学科专业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考核等级。

上一条:关于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锻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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