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待遇标准
待遇
伤残
(亡)
程度
一次性计发的待遇
按月计发的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辅助器具配置费
伤残津贴
护理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
20倍
——
6个月
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一级护理按50%计;
二级护理按40%计;
三级护理按30%计。
配偶按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按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
1-4级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1级
27个月
----
90%
2级
25个月
85%
3级
23个月
80%
4级
21个月
75%
5级
18个月
20个月
注:5级70%、6级60%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6级
16个月
15个月
7级
13个月
10个月
8级
11个月
8个月
9级
9个月
10级
7个月
4个月
计发待遇
标准
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发
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蚌埠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3
解放军第123医院
4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5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6
蚌埠市中医院
7
蚌埠市新华医院
8
安徽省水建医院
9
蚌埠市创伤康复医院
蚌埠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
上一条: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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